为进一步从严治教,健全教风督查工作机制,保障道教教职人员队伍健康传承,持续深化教风建设,云南省道教协会严格依照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《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》《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,组织全省各州(市)道教协会,通过年度考核、实地调研、座谈走访、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,对辖区内道教教职人员开展全面核查工作。
本次核查工作严格履行程序,由属地道教协会完成初审,报属地宗教事务部门复核并出具书面意见,相关人员的全部核查材料统一报送至云南省道教协会汇总。
2026年9月23日,云南省道教协会召开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小组会议,经与会人员集体审议、民主表决,决定依法依规取消李林翠等28名道教教职人员资格,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相关手续。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。
一、取消教职人员名单(28人)
(一)昆明市(18人)
1.西山区大明王宫(12人):李林翠、李尔翠、李富花、李林吉、李爱琼、李新、李彩英、李华、李春兰、朱加兰、张兰英、赵美玉。
2.五华区(2人):江涛、刘灿中。
3.官渡区(2人):李清、谢明轩。
4.盘龙区(1人):王跃宗。
5.晋宁区(1人):杨金荣。
(二)昭通市(1人)
昭阳区:臧尔福。
(三)保山市(2人)
腾冲市:李富啟、陈邦芬。
(四)大理州(7人)
肖祥、张国庆、刘文斌、李瑾、李玉海、钱伟太、罗家军。
二、公示期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6年9月23日至30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人员取消道教教职人员资格有不同意见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云南省道教协会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附具相关佐证材料,以便核实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、履行保密义务。
联系电话:0871—63361033
联系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蓝桉路1号黑龙潭公园内云南省道教协会教务部(邮编:650201)
特此公示。
云南省道教协会
2026年9月23日








